林晓欣 | 香港 | 霍金路伟

林晓欣

高级律师 公司与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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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 Tiffany

林晓欣
Lam Tiff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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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律师是霍金路伟香港办事处的高级律师,其主要业务领域为资本市场、企业融资以及并购项目。林律师还经常为上市公司管治和监管事宜,包括涉及香港上市规则、收购守则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合规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加入霍金路伟之前,她在另一家知名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见习律师,亦曾于美银美林担任投资银行分析师。

代表经历

就顺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票代码:2191)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 3.34 亿美元首次公开发行,为星展银行、瑞士信贷和摩根大通作为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

向作为发行人的盈科大衍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32)就其 4,800 万美元的供股提供法律意见

就太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11)在香港联交所主板进行的 9,700 万美元首次公开发行,为交银国际、野村证券和通海证券作为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

为 Brizan Investments 就其对 CYC Motor Holding Limited 和 GeneSense Technology Limited 的 A 轮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就海天地悅旅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832)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的 4,100万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为交银国际、中国光大证券和海通证券作为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

为盈科大衍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32)就其票据持有人转换可转换票据和電訊盈科有限公司 (香港代码:008)以实物分配提供法律意见

就捷心隆控股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2115) 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 1,600 万美元首次公开募股,为 Ballas Capital 和其他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

为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作为担保人)和嘉耀环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就发行 2.03 亿美元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就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869)的1.8亿美元的全球发行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的首次公开发行,为发行人提供法律服务

就一项康健基金的设立及其对联康生物科技集团(股票代码:690)的投资,为香江集团提供法律服务

就本间高尔夫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58)的1.72亿美元的全球发行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的首次公开发行,为摩根士丹利及野村国际作为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

就香港上市规则、收购守则、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条例及其他香港法律及规例下的合规事宜,为多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包括盈科大衍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方圆房地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

 

就周黑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458)(一家中国领先的食品公司)的3.22亿美元的全球发行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的首次公开发行,为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及招商证券作为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Massive Force Limited完成其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及收购KFM金德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816)约74.10%的已发行股份

*Matter handled prior to joining Hogan Lovells.

资质

教育
  • 法学专业证书, 香港大学
  • 法学学士, 香港大学
  • 工商管理学学士, 香港大学
律师资格及资质
  •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