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宝希 | 香港 | 霍金路伟

郑宝希

合伙人 诉讼、仲裁和劳动

语言

英语, 广东话, 普通话

Cheng Janice

郑宝希
Cheng Janice
  • 概述
  • 经历
  •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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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律师是我所香港办事处的建筑与工程业务团队高级律师。

郑律师在一系列建筑、涉讼和商业项目方面富有经验,包括与合同、侵权、缺陷、延误、延期和付款有关的事务。

她曾为2014年出版的“香港注释条例——《仲裁条例》(第609章)”供稿。

代表经历

为某大型本地开发商就因一处豪华住宅物业的工程缺陷而针对其分包商提起的诉讼中,为该开发商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本地开发商就其因现有建筑翻新工程而与其总承包商发生的争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建筑师就住宅房产开发和施工计划和图纸而与开发商展开的仲裁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开发商就其因外墙墙砖安装中的工艺缺陷而可能针对总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大型开发商就其因整改工程延期、工程未完和付款延迟而可能针对总承包商提起的仲裁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成衣公司就基于FIDIC黄皮书的织物厂建造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慈善基金就其与英国一所大学间的资助和发展协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家建筑相关法定机构就其在相关条例项下的职能和权力范围以及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开发商就其与一位建筑师因住宅房产开发和施工计划和图纸而引发的仲裁提供法律服务。
为业主立案法团就其与某总承包商因未付款项、缺陷和延误而展开的仲裁提供抗辩方面的法律服务。
为某开发商就施工争议中部分财产的所有权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总承包商就发包人可能提出的损害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和赔偿等权利主张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合资企业就施工项目中的人员及分包商任用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某发包人就其与总承包商因澳门一处住宅房产开发项目中的工程缺陷而展开的仲裁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建筑公司就起重机所有者可能提出收回某些塔式起重机主张一事的法律实体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资质

教育
  • 法学专业证书, 香港中文大学
  • 法律博士, 香港中文大学
律师资格及资质
  •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