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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公司新兴技术或面临新的出口管制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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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新的出口管制以及新近扩大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管辖权,美国商务部正在就部分“新兴技术”的界定问题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些新的限制很大程度上针对中资公司,并特别针对中资公司的热点投资领域,如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等。

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于美国东部时间11月19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法规制定提案预告(“ANPRM”),就制定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技术的界定和识别(包括识别具体的新兴技术领域)标准向公众征求意见。此举是为落实《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第1758条规定的关于通过跨机构流程识别和管制新兴和基础技术出口这一要求迈出的第一步。

这一跨机构流程可能带来广泛影响。根据ECRA的规定,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技术最终将被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并将受到出口管制。根据ANPRM,针对这一跨机构流程,预计会出台有关《商业管制清单》(CCL)上新的出口管制分类编码的规则,该等规则至少会对面向受美国武器禁运限制的国家(例如中国)进行的出口活动施加许可要求。简言之,ANPRM的发布是跨机构流程的第一步,对于某些此前向中国以及其他受美国武器禁运限制的国家出口并无许可要求的新兴技术,这一流程很可能带来新的重大管制。

点击此处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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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作者撰写 Jun Wei, Anthony V Capobianco, Brian Curran, Roy Liu, Liang Xu, Lu Zhou 和 Roy Z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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