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知识产权简讯 - 2018年第二期

视频日志——欧洲专利法:制药公司应知应会

随着欧洲制药业竞争日趋激烈,老牌企业及市场新生力量均有必要了解关键专利诉讼工具是如何塑造竞争格局的。

欧洲制药行业竞争加剧,因此对老牌公司和市场新秀而言,了解市场情况并掌握可为自身所用的专利保护措施的重要性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我所杜塞尔多夫办事处合伙人Andreas von Falck及Miriam Gundt指出,业内公司须考虑欧洲市场对专利法造成影响的五大因素。

点击此处观看时长五分钟的视频日志,并注意下列五大要点:

1.欧洲:专利诉讼热门地

近年来,欧洲专利诉讼数量稳定增长,Miriam认为背后部分原因是专利权人享有的诉讼选择多样性。她指出:“十年前,美国的专利诉讼数量要多得多,但眼下欧洲各产业内的专利诉讼数量急剧增多。欧洲是提起专利诉讼的理想地点,因为27个成员国内有众多不同司法管辖权及诉讼程序体系可为相关公司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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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球大战》中的虚构桌游之商标权似是而非?终获加州地方法院认可!

要就一项可以说从未用作“现实世界”产品来源识别标志,且近四十年来均未获积极推广的标识成功提起侵权权利主张,对多数商标律师来说都是避之不及的棘手问题。比如,要对虚构类产品主张商标权本身就已困难重重,更不用说要证明即使其离初次“登场”已过去多年,在消费者中仍享有知名度了。但对卢卡斯影业(Lucasfilm)而言,上述难题已是司空见惯。

近期,加利福尼亚州一联邦法院下达初步判决,认可被告使用某项标示一部流行文学作品中的虚构桌游的标识这一作法,会导致商标权问题,即使相关标识从未用于真实世界市场上销售的相应商品,且在进入文学领域后并未作持续使用——这一裁定引发了影迷及商标律师两大群体的广泛关注。此案例中同时赋予著作权法(就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地点等令读者难忘、引起读者共鸣的元素而言)及商标法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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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单一市场新观察:在线内容可携带规则于2018年4月1日生效

今年复活节假期,欧盟委员会为打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单一市场所采取的又一里程碑式举措正式出台——可携带条例(EU)2017/1128于2018年4月1日生效。该条例旨在促进在线内容的跨境携带。其允许订阅内容服务随着订阅者在整个欧盟范围内 “漫游”。无论是电影、体育赛事、音乐、电子书还是在线游戏,在订阅者暂时出境并位于另一成员国境内时,均应始终保持可访问的状态。服务提供商须确保向其客户提供上述 “漫游”选项。更重要的是,上述条例适用于新签及现有订阅合同

背景介绍

当前,用户通过订阅在线服务获取受著作权保护的在线内容是很普遍的现象。但与实物不同,订阅者无法在旅行期间获取数字内容。相反的,即使尚在订阅期内,订阅者的访问权限也通常会受限,这是因为上述订阅内容受地域限制。某项内容通常仅在单一成员国获得许可,跨境后通常无法再接入。我们通常以“地域屏蔽”这一术语来指代上述情况。然而,这一情形被认为无法达到真正的数字单一市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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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被告抗辩遭驳回——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裁定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高等法院”)于2018年3月29日下达判决,签发永久性禁制令,禁止被告销售其所出售的组合层架。高等法院判定此款组合层架与原告出售的组合层架特征相似,因此构成违反日本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规定。当事双方均为销售家具、文具及其他家居设施的知名店铺。

一审过程中,东京地方法院(“地方法院”)也曾于2017年8月31日向原告授予永久性禁制令救济。在本诉讼案中,主要系争事项如下:

  1. 原告组合层架的设计是否具备充分的显著性,足以令其获得《不正当竞争防止法》(1993年第47号法案,及其修订版本)的保护;以及 
  2. 被告的产品与原告所出售的产品是否具备充分相似性,足以令消费者混淆两者。

地方法院认为原告出售的组合层架应受《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保护,因为“该组合层架具备可与同一类别其他产品相区别的重要特征”这一客观事实清晰明确。地方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原告的产品具备下列主要特征:(a)每根立柱均由两根窄金属杆组成;(b)层架背面配有两根交叉斜杠;(c)窄搁板数目少于横杆数目;(d)背面斜杠及横杆直径与立柱窄金属条直径相近;以及(e)因此,该组合层架具有骨架样外观。针对系争事项二,地方法院指出,被告产品具有原告组合层架所具有的上述全部特征,仅在金属条及隔板尺寸上存在细微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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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万美元违约和解金:安泰保险在健康数据处理领域教训惨重

安泰保险(“安泰”)将支付近1720万美元,就因2017年发送邮件披露健康方案用户艾滋病感染状态而引发的联邦集体诉讼达成和解。上周,在纽约州总检察长埃里克·施奈德曼对安泰涉嫌违反联邦及州隐私法律的行为开展调查之后,安泰还同意向纽约州政府支付115万美元罚款。上述两项和解均要求安泰履行合规监管及记录保留义务。

讽刺的是,涉事邮件乃是根据其他方最初于2014年及2015年针对安泰提起的另几宗诉讼所引发的和解协议的规定发出的。根据上述和解的部分规定,安泰必须向部分客户发送邮件,告知其获取艾滋病药物的其他选择途径。数以千计的病患收到了安泰寄出的邮件——从信封的透明窗看,其姓名、地址及艾滋病感染状态一目了然。家人、朋友、室友、房东、邻居、同事、邮递员,甚至是与之从未谋面的陌生人,都可通过此窗口瞥见相关人士的艾滋病感染状态。除集体诉讼外,纽约州总检察长还启动了调查。

该案及纽约州总检察长称,尽管安泰根据按照《医疗保险携带和责任法》(HIPAA)签订的商业联合协议向处理相关事务的其外部顾问寄送受保护的健康信息,但安泰及其外部顾问均未与受聘邮寄通知的第三方和解事务管理人签订商业联合协议,这令此案因HIPAA又添一丝曲折。此次和解突出了维持并实施全面政策及流程以及相关培训和审查,以防止受保护健康信息(PHI)遭未经授权披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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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作者撰写 Katie Feng, Eugene Low 和 Helen 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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